教师产假期间的工作量计算方式是什么?
教师产假期间工作量不计入考核,改发生育津贴。依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产假期间停发工资,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,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。若未及时处理,可能导致教师权益受损,影响工作积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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